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国资委、质监局、体育局、人防办、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现将申报标准项目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组织标准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范围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下列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应当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有关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四)工程建设有关信息技术要求;
(五)工程建设有关管理技术要求;
(六)工程建设有关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
(七)其他工程建设技术规定。
二、立项重点
(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粤建公告〔2014〕87号),经复审确认修订或局部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信息模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
(三)足球场地规划标准,大型园区、商业建筑光纤到户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标准;
(四)我省工程建设领域其它亟需制订的工程建设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标准的编制经费,由编制单位自筹解决。
(二)申报标准立项的单位应填写《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提交纸质文件(一式3份)和电子文件(word文字格式),纸质文件应加盖标准主编单位公章。申请表格电子版请至“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gov.cn)/科教节能/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立项申报材料委托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以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材料将转至次年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彭娟
联系电话:020-87259981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省建科院大院内)
电子邮箱:shenbxh@163.com